Page 25 - 季刊--第二期最终版本
P. 25
宏观视界 23
新规之五大突破 政策放松,债市或快速
扩容
与《试点办法》相比,《管理办法》有五大突破。
首先,发债主体范围扩充。《管理办法》在总结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管理办法》是在当前社会
经验的基础上,对非公开发行以专门章节作出规定,全面建立非公开发行 融资成本仍高、政府全力降低企业
制度。公司债的发行主体将由原来的境内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融资成本的背景下发布的,监管层
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扩展至所有公司制法人,但不包括地方政 希望通过拓展融资渠道、提升融资
府融资平台公司。 效率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其次,债券交易场所扩充。《管理办法》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
场所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公开 此办法推出,将使债券市场
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拓展至全国中小企业股 迎接快速扩容期,金融创新也将稳
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步推进。首先,新规拉近交易所市
第三,审核流程简化。公开发行取消了保荐制和发审制,证监会仍对 场与银行间市场的距离,为企业进
公开发行的申请进行核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证监会需在受理发行 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创
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而现行的《试点办法》则 造更丰富的投资品种,债券市场有
对核准时间没有要求。非公开发行则实行备案制,根据《管理办法》,非 望迎来快速发展期。其次,私募通
公开发行公司债仅需在发行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过备案制发行公司债,违约市场化
新规将有利于简化公司债的发行流程,缩短发行时间,提高发行效率。 更进一步,将推升低评级公司债券
第四,实施分类管理。《管理办法》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区分为面向 风险溢价,高收益债的供给将推进
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和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两类,并完善相关投 金融市场化进程。最后,大范围扩
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 大发行主体并且交易场所扩展至新
第五,加强债券市场监管。《管理办法》强化了信息披露、承销、评 三板,有助于新三板市场与主板市
级、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监管要求,并对私募债的行政监管作出安排。 场的融通,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
市场的建立以及未来券商行业的创
表一:《试点办法》与《管理办法》对比图 新发展。
《试点办法》 《管理办法》 2014 年全年券商债券承销规
模为1.83 万亿,同比增长76.73%,
发行主体 境内上市公司、发行境外 所有公司制法人 新规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券商债券
交易场所 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 承销活跃度,打开券商新的利润增
审批流程 限公司、证券公司 公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长点。
分类管理 非公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
市场监管 公开发行:上海、深圳证 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目前经济环境下行,虽百日
券交易所 内央行两次降息、一次降准,但企
非公开发行:上海、深圳 业融资成本并未下降,加上逐步加
证券交易所 剧的通缩风险,企业的实际借贷成
本在不断上升。在经济下行、货币
发行审核采取保荐人制度 公开发行取消了保荐制和发审制; 传导机制不畅的情况下,企业想通
非公开发行则实行备案制。 过间接融资是又难又贵,直接融资
的推行势在必行,IPO的注册制以
- 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区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 及债券市场的政策放松或使未来直
开发行和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两类,并完 接融资上升到新的台阶。
建立市场化导向的公司债 善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
券监管体制。
强化了信息披露、承销、评级、募集资金使用等
重点环节监管要求,并对私募债的行政监管作出
安排。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